各学院:
根据《青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学校将开展2024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青岛大学2024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组织实施
中期检查采取学院全面检查、学校重点抽查的方式,学院成立中期检查小组,每个小组不少于3人,原则上由1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领导小组成员、2名及以上项目指导教师代表组成,学院应安排相对集中的时间,组织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三、中期检查内容
学院检查小组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内容进行检查和指导:
(1)了解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或收获等;
(2)指出项目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下阶段的整改意见或建议等;
(3)了解学院能否为项目提供某方面的条件、资源等;
(4)了解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及学术影响,督促指导教师加大对项目的指导力度和过程管理等。
四、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项目阶段性成果较突出、进度符合要求的可评定为优秀,优秀项目不超过项目总数的30%;项目有进展,虽遇到一定的问题,但经整改可以继续进行的可评定为合格;基本没有进行有效工作的评定为不合格,不合格的项目,将予以撤销。
五、材料提交
1.校级项目的学生负责人于10月8日前需登录“青岛大学新教务综合系统”填报项目中期检查信息(https://xjw.qdu.edu.cn/),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并联系指导老师审核,操作过程可参考附件3。
2.国家级或省级项目的学生负责人于10月8日前需登录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s://cxcy.sdei.edu.cn/Index),完成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的提交。
3.各学院于10月10日前填报《青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2),将电子稿发至邮箱qducxcy@163.com,纸质稿由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创新创业学院(文化艺术综合楼C座慧创空间304),并同步完成教务系统中校级项目中期报告的院系审核。
联系人:刘张弛 联系电话:85957378
附件1:青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2:青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汇总表
附件3:青岛大学2024年校级立项大创中期检查操作手册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