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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9-08

各学院:

根据《青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学校将开展2024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青岛大学2024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组织实施

中期检查采取学院全面检查、学校重点抽查的方式,学院成立中期检查小组,每个小组不少于3人,原则上由1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领导小组成员、2名及以上项目指导教师代表组成,学院应安排相对集中的时间,组织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三、中期检查内容

学院检查小组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内容进行检查和指导:

(1)了解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或收获等;

(2)指出项目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下阶段的整改意见或建议等;

(3)了解学院能否为项目提供某方面的条件、资源等;

(4)了解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及学术影响,督促指导教师加大对项目的指导力度和过程管理等。

四、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项目阶段性成果较突出、进度符合要求的可评定为优秀,优秀项目不超过项目总数的30%;项目有进展,虽遇到一定的问题,但经整改可以继续进行的可评定为合格;基本没有进行有效工作的评定为不合格,不合格的项目,将予以撤销。

五、材料提交

1.校级项目的学生负责人于10月8日前需登录“青岛大学新教务综合系统”填报项目中期检查信息(https://xjw.qdu.edu.cn/),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并联系指导老师审核,操作过程可参考附件3。

2.国家级或省级项目的学生负责人于10月8日前需登录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s://cxcy.sdei.edu.cn/Index),完成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的提交。

3.各学院于10月10日前填报《青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2),将电子稿发至邮箱qducxcy@163.com,纸质稿由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创新创业学院(文化艺术综合楼C座慧创空间304),并同步完成教务系统中校级项目中期报告的院系审核。

联系人:刘张弛  联系电话:85957378


附件1:青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2:青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汇总表

附件3:青岛大学2024年校级立项大创中期检查操作手册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9月8日


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博远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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