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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拨2022年结项大创项目经费(含2020年立项和2021年立项项目)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4-12

各学院(部),各项目组:

2022年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结项经费、优秀奖励经费已由财务处下达,分学院(部)经费明细表和项目清单现予公布。为充分发挥大创项目经费使用效益,根据《青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青大教字〔2020〕3号)规定,现对经费使用提出如下要求:

一、拨款标准

国家级、省级大创结项合格的项目每项省拨经费5000元,结项优秀的创新训练项目每项奖励3000元,创业训练项目每项5000元,创业实践项目每项10000元。其中,2020年立项的项目结项经费全部划拨到学院,由项目组专款专用。2021年立项的项目结项经费拨款到指导教师财务系统大创项目专项经费。

二、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执行

对于实验创新类项目,经费支出应以开展科研所需实验材料(试剂、元器件、材料、加工费等)为主;对于调研类项目,应以调研支出(差旅、住宿、资料打印和复印等)为主,外出调研实行事前审批制度,经项目指导老师和学院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安排出行。报销单据应由指导老师和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字,经由学院负责人签批后报销。指导老师要严格审查学生所开票据,检查票据所开是否项目所需材料,严禁突击开票、虚假开票,指导老师应认真负责,签字后承担相应责任。  

三、鼓励学院多渠道筹集经费支持项目开展

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在省拨经费和学校配套经费之外,学院(部)可以继续给以经费支持。立项的校级大创项目,学院应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

 

附件1:2020年立项、2022年结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结项经费明细

附件2:2021年立项、2022年结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结项经费明细

 

 

创新创业学院

2023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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