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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5-12-15

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青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青大教字〔2020〕3号)要求,学校将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4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一年期项目、2023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两年期及延期项目。

二、组织实施

学院安排相对集中的时间,组织开展结项工作。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青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提交所在学院,同时提交项目成果支撑材料。学院审核材料,根据项目性质组成不同的专家组,采取答辩方式,对项目进行结题审查,形成学院验收结论。每个专家组不少于4人,原则上应包括1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负责人、2名省级、国家级大创立项指导老师。

三、结项结论

结项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项目数不超过该级别项目总数的30%。国家级省级项目的结项成果原则上须有正式期刊发表的论文、获批的专利、学科竞赛校级以上奖励、研究报告等。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标准详见附件2。

四、平台填报

2024年立项的项目的学生负责人于2026年1月11日前需登录“青岛大学新教务综合系统”填报项目结项信息(https://xjw.qdu.edu.cn/),提交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并联系指导老师审核,操作过程可参考附件3。2023年立项的两年期及延期项目不用登录学校教务平台,但需完成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附件6)。

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的负责人还需登录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s://cxcy.sdei.edu.cn/cxxl),完成项目结题报告的提交。

五、结项要求

结项率是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的重要指标,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做到应结尽结,对于应结未结的项目指导老师与学生项目负责人,不鼓励学院在下年度推荐其申报。

各学院完成教务系统中项目结题报告的院系审核后,可从平台导出本学院大创结项情况(参考附件3操作手册),电子版于2026年1月11日发送至邮箱qducxcy@163.com,纸质版由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文化艺术综合楼C座C304)。

各学院完成项目结题平台审核后,创新创业学院将根据项目产出成果与支撑材料确定项目结项优秀名单。

联系人:刘张弛 联系电话:85957378

附件1:青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2:青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标准

附件3:青岛大学2024年立项大创结项填报操作手册

附件4:青岛大学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5:青岛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两年期及延期项目

附件6:青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仅限2023年立项的两年期及延期项目填写)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12月15日

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博远楼
联系电话: 85957378、85952236
邮编:266071
邮箱:qducxc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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