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青大教字﹝2014﹞16号)要求,学校开展2018年立项的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2018年立项的一年期项目,以及往年立项的延期项目。
学院(部)安排相对集中的时间,组织开展结项工作。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青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提交所在学院,同时提交项目成果支撑材料。学院(部)审核材料,根据项目性质组成不同的专家组,采取答辩方式,对项目进行结题审查形成学院验收结论。每个专家组不少于3人,原则上由1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领导小组成员、2名及以上项目指导教师代表组成。
结项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国家级和校级优秀项目数不超过该级别项目总数的30%。优秀项目的结项成果须有正式期刊发表的论文、申请获批的专利或竞赛获奖等。各学院(部)优秀项目数见附件2。
1.结项答辩及验收工作需于11月15日前完成,各学院(学部)合理做好时间安排。
2.各学院(学部)于11月15日前填报《青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附件3),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ducxcy@163.com。
3.校级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及成果支撑材料(以“项目负责人学号+姓名+成果名称”命名)电子版于11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qducxcy@163.com,纸质版无需上报,由学院(学部)留存,未报送成果支撑材料的优秀项目将不发放优秀项目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