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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6-27

各学院(学部):

根据《青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学校将开展2023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青岛大学2023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组织实施

中期检查采取学院全面检查、学校重点抽查的方式,学院成立中期检查小组,每个小组不少于3人,原则上由1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领导小组成员、2名及以上项目指导教师代表组成,学院应安排相对集中的时间,组织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三、内容及形式

1. 学生如实填写《青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提交学院审核。

2. 学院检查小组采取答辩、质询等形式,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内容进行检查和指导:

(1)了解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或收获等;

(2)指出项目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下阶段的整改意见或建议等;

(3)了解学院能否为项目提供某方面的条件、资源等;

(4)了解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及学术影响,督促指导教师加大对项目的指导力度和过程管理等。

四、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项目阶段性成果较突出、进度符合要求的可评定为优秀,优秀项目不超过项目总数的30%;项目有进展,虽遇到一定的问题,但经整改可以继续进行的可评定为合格;基本没有进行有效工作的评定为不合格,不合格的项目,将予以撤销。

五、有关要求

中期检查工作需于7月10日前完成,请各学院(学部)合理做好中期检查的安排。

中期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学部)于7月12日前填报附件2《青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汇总表》,将电子稿发至邮箱qducxcy@163.com,纸质稿由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学部)公章后报送创新创业学院(文化艺术中心C座慧创空间304)。其他项目资料由各学院(学部)存档,无需上报创新创业学院。承担国家级或省级项目的学生需登录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s://cxcy.sdei.edu.cn/Index),于7月12日前完成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的提交。

联系人:刘张弛 联系电话:85957378

附件1:青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2:青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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