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8〕6 号)和《青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青大教字〔2014〕16号),学校组织开展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 校级立项和国家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创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选题
1.创新训练项目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创业训练项目鼓励结合学校开展的创业教育、创业训练活动进行;创业实践项目以前期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成果为基础,以实施创业实践为主要任务。
2.广泛拓展项目来源渠道,项目选题既可来源于教师科研课题或竞赛项目培育,也可来源于企业生产实际、学生个人兴趣等。题目可以是教师拟定、学生自拟和师生共同拟定。
3.学院应充分挖掘和利用本部门和直属科研单位的科研资源,大力推进教师科研课题向学生开放,培育高质量的大创项目。
4.学院在选题立项和推选国家级项目时,需统筹考虑三类项目的比例均衡问题。
二、工作要求
1.项目主要面向二、三年级本科学生,鼓励学生跨专业、跨院系申报。创新训练项目,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5人,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组成员一般为5-10人。
2.项目组成员要求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创新训练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1年,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为1.5年。所有项目都应在学生毕业前完成。
3.学生应充分考虑学业安排和大学生涯规划,确保有充足的课外时间方可申报项目。每个学生每年只能申报或参加1个大创项目。
4.项目实行导师制,每个项目配备1-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每位导师每年指导项目不能超过3项。学院(学部)应积极聘请校外专业技术人员、行业高层管理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尤其对创业实践项目,推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
5.项目立项后,除有必要原因,不得随意变更、增减立项项目的指导教师、项目负责人、成员及项目研究内容等。
四、项目数量及名额分配
2018年校级大创项目立项850个左右,推荐国家级大创项目150个左右,名额分配(附件1)主要依据各学院(学部)二、三年级在校本科生数、2016年项目立项、结项情况以及近两年学院获批国家级项目比例。医学部所属学院的名额由医学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推荐申报国家级项目审批未通过的转为校级项目。
五、日程安排及材料报送
1.4月16日前,学院(学部)组织大创项目选题征集;
2.4月19日前,学生申报项目。填写《青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报送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学部);
3.4月25日前,学院(学部)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答辩,完成立项评审及国家级推荐;
4.4月26日前,学院(学部)向教务处报送材料:
① 推荐申报国家级的项目申请书电子稿、纸质稿一份;
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3)电子稿和纸质稿一份,注意表中项目需按推荐顺序排序,国家级和校级项目须分别填写。
纸质稿经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综合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qduzhb@163.com,主题为“**学院---2018年大创项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是专家评选推荐的重要依据,项目简介中请务必反映出项目创新点。推荐国家级的大创项目还需进行网上申报,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5.项目申请书等相关工作材料由学院妥善保存,其中,通过审批立项的“项目申请书”须返回项目负责人一份。
六、条件保障
1.鼓励学院开辟多种途径,筹集经费支持大创项目的开展。对于推荐立项的校级大创项目,学院应提供不少于600元的经费资助,对于推荐申报的国家级大创项目,学院应提供不少于2000元的经费资助。
2.学院各级各类实验实训场地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等均应接收本科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学院应为项目参与学生提供研究训练、交流讨论场所;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基地。
教 务 处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