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青岛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青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青岛大学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19-12-06

各学院(学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9〕8号),学校组织开展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校级立项和省级、国家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创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选题

1.创新训练项目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创业训练项目鼓励结合学校开展的创业教育、创业训练活动进行;创业实践项目以前期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成果为基础,以实施创业实践为主要任务。

2.广泛拓展项目来源渠道,项目选题既可来源于教师科研课题或竞赛项目培育,也可来源于企业生产实际、学生个人兴趣等。题目可以是教师拟定、学生自拟和师生共同拟定。

3.学院应充分挖掘和利用本部门和直属科研单位的科研资源,大力推进教师科研课题向学生开放,培育高质量的大创项目。

4.学院在选题立项和推选省级、国家级项目时,需统筹考虑三类项目的比例均衡问题,优先向创业项目倾斜,向培育互联网+等国家级学生竞赛项目倾斜,省级及以上立项项目结项要有标志性成果(申报专利、发表学术论文、成形的产品、企业孵化、获国家级竞赛奖励等)。

三、工作要求

1.项目主要面向二、三年级本科学生,鼓励学生跨专业、跨院系申报。创新训练项目,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5人,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组成员一般为5-10人。

2.项目组成员要求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创新训练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1年,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为2年。所有项目都应在学生毕业前完成。

3.学生应充分考虑学业安排和大学生涯规划,确保有充足的课外时间方可申报项目。每个学生每年只能申报或参加1个大创项目。

4.项目实行导师制,每个项目配备1-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每位导师每年指导项目不能超过3项。学院(学部)应积极聘请校外专业技术人员、行业高层管理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尤其对创业实践项目,推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

5.项目立项后,除有必要原因,不得随意变更、增减立项项目的指导教师、项目负责人、成员及项目研究内容等。

四、项目数量及名额分配

2019年校级大创项目拟立项1100个左右,推荐省级大创项目180个,国家级项目由省级项目中遴选,名额分配(附件1)主要依据各学院(学部)二年级在校本科生数、2018年项目立项、2017年项目结项、往年学院获批国家级项目比例、大创年会获选展示项目和互联网+竞赛获奖等情况确定。医学部所属学院的名额由医学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项目审批未通过的转为校级项目。

五、日程安排及材料报送

1.4月12日前,学院(学部)组织大创项目选题征集;

2.4月16日前,学生申报项目。填写《青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报送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学部);

3.4月22日前,学院(学部)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答辩,完成立项评审及省级推荐;

4.4月23日前,学院(学部)向教务处报送材料:

①推荐申报省级的项目申请书电子稿、纸质稿一份;

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和纸质稿一份,注意表中项目需按推荐顺序排序,省级和校级项目须分别填写。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是专家评选推荐的重要依据,项目简介中请务必反映出项目创新点。纸质稿经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综合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qduzhb@163.com,主题为“**学院---2019年大创项目”。

5.推荐省级的大创项目还需于4月25日—28日完成网上申报,相关操作见附件4。

6.项目申请书等相关工作材料由学院妥善保存,其中,通过审批立项的“项目申请书”须返回项目负责人一份。

六、其他

1.各学院要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2.鼓励学院开辟多种途径,筹集经费支持大创项目的开展。对于立项校级大创项目,学院应提供不少于600元的经费资助,对于立项省级大创项目,学院应提供不少于2000元的经费资助,对于立项国家级大创项目,学院应提供不少于4000元的经费资助。

3.学院各级各类实验实训场地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等均应接收本科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学院应为项目参与学生提供研究训练、交流讨论场所;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基地。

4.推荐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组织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相关事宜由团委另行通知。

5.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每年组织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可根据情况组织学生向企业申报(项目指南将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页上另行发布)。

教 务 处

2019年4月10日

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博远楼
联系电话: 85957378、85952236
邮编:266071
邮箱:qducxcy@163.com


请您扫描关注微信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