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精神,进一步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充分发挥创业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助推我省新旧动能转换,省人社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五届“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
1、2016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我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在我省创办经济实体或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年以上,本人为所创办经济实体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2、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良好,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无违法违规和个人信用等方面的不良纪录。
3、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在校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5人以上,毕业生创业吸纳就业10人以上。
4、在产品、技术、工艺、管理、商业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经济效益好,符合环保要求,具有高成长性。
5、符合地方产业发展需求,在促进当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方面具有示范导向作用。
二、评选步骤
各学院(部)根据评选条件推荐1名候选人,2020年10月20日17:00前按要求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邮箱qducxcy@163.com。创新创业学院、校团委对各学院(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评选,按照文件要求择优推荐上报。
三、材料送报
《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推荐表》(附件1)
《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
申报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2000字左右。
申报人照片:证件照1张,生活照3张(至少1张在创业实体现场拍摄);JPG格式,每张像素在2M以上(照片只报送电子版)。
符合条件的同学可以与所在学院团委联系
后期,学校将根据上报报名情况评选“青岛大学十大创业之星”。